日前,海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文件,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綜合考慮近一年網簽成交均價、周邊樓盤實際銷售價格及申報項目開發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并申報商品房價格,并對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法律責任。資料不齊全或申報價格虛高的,將退回重新申報。
圖:海口西海岸(看房嗎網實景航拍)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區物價監督檢查局: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瓊價費管〔2018〕295號,見附件1)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進一步做好我市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價格備案范圍
(一)達到預售(現售)條件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售備案表)前,應當向我委進行預售(現售)價格備案。
(二)本通知所稱的商品房包括普通住宅、別墅、辦公、商鋪、車位、動遷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職工保障房、產權式酒店別墅、產權式酒店公寓、產權式酒店客房、倉庫等。價格備案申報范圍要與預售方案范圍相一致。
二、價格備案管理工作有關事項
(一)2017年7月1日前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可按毛坯或全裝修價格進行備案,2017年 7月1日后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按全裝修價格進行備案。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首次進行價格備案申報應當按附件2:《商品房首次預售價格備案準備材料》中的要求提供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價格備案(變更)申報應當按附件6:《商品房價格備案(變更)準備材料》中的要求提供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四)附件4:《表 2商品房銷售價目表》需進入住建海邁系統--樓盤表--物價備案填寫打印后按推送鍵。銷售狀態按系統狀態進行區分:已提交網簽的為已售;已錄入但未提交網簽的為預定;未錄入網簽的為未售。未售房源按成本核算或調整價格填報,預定房源按合同價格填報,已售房原此前已錄入備案房價的不需要重新填寫。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綜合考慮近一年網簽成交均價、周邊樓盤實際銷售價格及申報項目開發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并申報商品房價格,并對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法律責任。資料不齊全或申報價格虛高的,將退回重新申報。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公示備案項目通知書、備案項目申報表和銷售價目表。對取得預售許可證(現售備案表)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公開全部房源并明碼標價,一次性對外銷售,不得分期分批銷售。
(七)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申報人對備案材料要仔細檢查,如因企業原因導致漏備、錯備等情況,我委一年內將不再重新為企業進行價格備案。
(八)要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嚴格執行“一套一標”,不得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
(九)我委將通過“海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司網”發布本通知和房地產備案價格的各類信息。
(十)我委將指導各區物價監督檢查局,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整改。
附件:
1.《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瓊價費管〔2018〕295號)
2.《商品房首次預售價格備案準備材料》
3.《表1××公司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申報表》
4.《表2××公司商品房銷售價目表》
5.《表3商品房價格備案統計表》
6.《商品房價格備案(變更)準備材料》
7.《表1××公司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變更)申報表》
8.《表3商品房價格備案(變更)統計表》
海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0月8日
來源:海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