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記者6月22日從省委人才辦獲悉,該辦近日印發《海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跟蹤考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將對在我省引進服務期內經認定的各類高層次人才,以及入選省級人才引進項目的高層次人才進行跟蹤考核。
跟蹤考核以各類高層次人才引進合同、引才項目約定的工作目標任務等為主要內容,包括:道德品質、能力水平、業績貢獻、在崗情況。其中,道德品質作為高層次人才考核的首要內容和基礎,實行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制”;在能力水平方面,考核著重評價高層次人才責任擔當、專項攻關、工作推進、任務落實、團隊建設、人際溝通等方面的業務素質,引導高層次人才提升綜合能力;在業績貢獻方面,考核突出“以貢獻論英雄”,注重考察高層次人才的專業性、創新性、實效性,重點評價高層次人才履責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鼓勵高層次人才在不同領域、不同崗位作出貢獻、追求卓越。
高層次人才跟蹤考核分為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五年兩次(期中、期滿)”跟蹤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高層次人才年度(期中)考核合格以上的繼續落實相關待遇;任期(期滿)考核優秀的可結合實際給予持續穩定支持。考核不合格的,根據相關規定取消其高層次人才資格,停止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省委人才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暫行辦法》的出臺,進一步完善高層次人才考核評價機制,加強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跟蹤服務,激勵各類高層次人才積極為海南自貿港建設作貢獻。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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