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出臺七條措施促進消費,其中,在鼓勵汽車消費領域再出新政策,主要內容包括:
加大支持購買新能源汽車力度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購買新能源汽車者,不受1.5萬輛的總量限制,均獎勵1萬元/輛。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促進新能源汽車在農村地區推廣應用。 適量增加小客車增量指標 2020年9月至12月,在每月1萬個增量指標的基礎上,每月再激活2萬個過期指標進行搖號。 適當放寬購車對象限制 經海南省“兩重一大”會議和海南省、市(縣)招商工作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在海南省投資的企業,依據在海南實際投資額獲得相應指標。在海南省已購買房產、名下沒有海南省登記的小客車,且沒有應當報廢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的個人,憑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和不動產權登記證,獲得參加小客車增量指標搖號資格。 鼓勵銷售企業加大促銷力度 對全年銷售增速超過海南省社會消費零售總額增速,銷售額前10名的海南省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每家給予20萬元促銷活動資金補助。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按時完成年度充電設施建設任務,完善“充電樁進小區”建設審批流程,推動換電模式發展,提升保障新能源汽車充電能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今年一季度海南省銷售汽車同比減少38.6%。二季度,海南省出臺促進汽車消費臨時性措施后,海南省汽車銷售量逆勢上揚,1-9月總體實現正增長。新的促進汽車消費措施是落實國家促消費月政策的具體舉措,也是方便群眾選購車輛的期望,隨著新政策的實施,海南省汽車消費將迎來新的機遇。
來源:海南商務廳